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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厅本级资产处置的批复

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厅本级资产处置的批复

2024-10-10
索引号:002985915 /202410-00010组配分类:部门资产
发布机构:省商务厅主题分类:2024年度
名 称: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厅本级资产处置的批复
关键词:文 号:
信息来源:省商务厅发布日期:2024-10-10 15:40:11
发文日期:2024-10-10 15:40:11生效日期:有效
废止日期:暂无有效性:有效

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厅本级资产处置的批复

厅办公室、财务处:
根据《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财资〔 2024 〕 66 号)文件规定,经 2024 年第 16 次厅长办公会研究,同意 此次申报的 一批资产报废 (原值 348974.64 元)。请按照政府非税管理规定,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、足额上缴省财政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,做到账账相符,账实相符。

安徽省商务厅

2024 年 9 月 25 日

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(审批信息)

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报废
资产 占有单位安徽省商务厅本级资产 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安徽省商务厅
审批部门安徽省商务厅批复文件 名称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厅本级资产处置的批复
资 产处置 政策依据《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财资〔 2024 〕 66 号)
资产主要信息资产名称:便携式计算机21台、 台式计算机30台、打印机42台、传真机5台、一体机14台、碎纸机2台、相机1台、电动自行车2辆 所在地:合肥市 账面原值:348974.64 元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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